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TMRA台灣摩托車友協會主張

1. 於所有路口設置微波晶片&多台紅外線立體交叉攝影&手機訊號(如GSM)感應判讀車內人數,嚴防危險駕駛、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及一人汽車(一人開車上路);並實施擁擠稅制度,1人開車收取100%稅金、兩人收取70%、三人收取30%、四人以上免稅;於手機端開發APP可警示路口有消防車、119救護車、警車,亦可提示下個路口有車輛闖紅燈或其他違規行為,提早規避

2. 嚴加取締交通違規,以資產及所得計算罰款,開放交通檢舉獎金70%~80%!以家庭實際總資產百分比計算罰金;低收入戶交通違規則判處社會服務。酒駕肇事等重大、蓄意肇事致人於死則最重可仿效美國判處死刑!
3. 政府應於各縣市設立安駕中心,並於考照時強制駕駛人接受輔導,加以教育並落實安駕觀念;考取安駕者得以行駛國道(包括摩托車),未考取者則禁止;同時施行車牌跟隨駕駛、借車租車禁止出借車牌(感應式車牌或微波貼紙,並將車牌綁訂手機SIM卡,雙重追蹤,全自動取締違規)
4. 汽車、摩托車考照提升難度,增加實習駕照時數制度,由教練陪同在一般道路實習時數未滿者,不得考照,考照場地增加一般道路、高快速公路、快速道路實測項目;65歲以上者,考照需檢附體檢證明,並且每年複訓、路測乙次
5. 中華民國國境內取消禁行機車,廢除摩托車(機車)之車種分流;回歸與世界相同之道路分流方式:車速分流,路口車流流向
6. 【不強制】49cc以上車種兩段式左轉
7.【時速達80以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Motorcycle、Scooter、摩托車、非慢車、二輪至四輪小型車種】研擬驗車制度,並開放高快速道路、公路、長隧道!

8.政府應明訂車道分割條件,例如:一般道路時速50以下、摩托車可超越汽車,汽車不可超越摩托車,汽車塞車至一定時速時必須靠車道右側否則開罰,高快速道路公路時速60以下嚴禁車道分割且加倍重罰
9. 市區實施汽車擁擠稅、汽車共乘網(註1)、汽車高承載、單日開放單號汽車車牌,雙號開放雙號汽車車牌進市區、限制汽車領牌量、限制汽車有停車位才能購車;以利於減少高排碳、高耗能的一人開汽車上路佔用道路面積情形,並提升道路面積使用效率、提升運輸效率、減少塞車。
10.世界各國人口稠密的大都市,都有個趨勢,那就是【塞車】! 有越來越多的都市實施汽車高承載、汽車共乘網、單日開放單號汽車車牌,雙號開放雙號汽車車牌進市區、汽車市區收費(汽車擁擠稅)、限制汽車領牌量、限制汽車有停車位才能購車!致力於推動交通工具小型(微型)化! 台灣呢?反倒是漆滿了【禁行機車】!政府帶頭反對最環保、最節能、減碳;並且最能減少塞車的交通工具! 全國性的交通教育不周宣導不力!警政落實不勤執法不嚴!統統都栽贓嫁禍到摩托車族群頭上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繼續搞【一人汽車】大行其道!倒行逆施! 高排碳、高耗能、助長一人開大休旅車上路風氣,佔用等同運輸五至九人的路幅、面積! 如此一來道路面積使用效率高嗎?運輸效率高嗎?不容易造成塞車嗎?
11. 燃料稅隨油徵收!
12.最終目標:國內交通工具小型(微型)化全自動化

播放清單:
06:20~10:00 事故發生因素&摩托車為什麼要變換車道
10:46~14:19 (交通事故三大主因:酒駕、未­注意、未讓車-資料來源:內政統計通報)警政署、交通部無相關研究、或數據可顯示禁行機車、叫所有 摩托車 都兩段左轉是安全的(偏偏A1車禍大多發生在外側車道,何解?)
15:57~    汽車違停包括並排,以勸導代替開單,向北市交通局局長查證無誤
        所以汽車違停→勸導
        摩托車違停→拍照、逕行舉發、拖吊
         摩托車 因外側違停、公車計程車載客切進切出閃避而行駛禁行機車道→拍照、逕行舉發
18:43~20:06 道路施工害死人,包商被追究責任,並國家賠償,工程督辦之公務人員卻不必負任何責任,這樣對嗎?

請問各位總統候選人,對於交通部濫發駕照,造成這三年來95~­96%交通肇事主因皆為駕駛人過失的看法?(三大主因:酒駕、未­注意、未讓車-資料來源:內政統計通報);交通部不思考照制度改­進、不思重罰交通亂源,只知禁行【A1肇事率最低的摩托車】請問以上肇事原因與車種分流有關?請­問各位總統候選人對於剝奪摩托車路權,滿街都是汽車增加排碳、增­加油耗、低道路面積利用率增加塞車,一台汽車上只有駕駛一人的低­運輸效率做法有何看法?

目前仍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國家:
韓國
印度尼西亞
委內瑞拉
中國(部分市區路段高快速公路、高快速道路)
(禁、限摩政策&制度,均出自於民主制度受到質疑的國家、政權)

2011年6月23日,在公路總局的公聽會裡,官方與學術代表皆坦言,從來沒有做個任何相關研究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對於騎士的安全有何影響,這就表示,當初禁行機車,並非有相關科學研究等數據佐證,而是只憑感覺而禁。

【毫無科學根據之禁制,不就是民主開倒車的象徵嗎?】

而近年來摩托車事故死亡率下降主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第六項》(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列為警政署重要取締項目(有公文可查)。


交通局回復反映事項,如文
danne ga_danne@mail.taipei.gov.tw
11/12/14
寄給  Nardus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反映取消禁行機車、增列交通違規獎金、開徵擁擠稅、單雙日限單雙號車牌進入市區及駕照考照加強道路實習等事項,本局非常重視,特別向您回復本案辦理情形。
    一、取消禁行機車,回歸車速分流一節,涉及交通管制工程事項,將由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另案回復。
    二、增列交通違規獎金、同案件多人檢舉重複開罰:對於檢舉違反交通規則之狀況,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或各主管機關檢舉,有關建議增列交通違規獎金一節,立意甚佳,惟處罰條例係屬中央頒訂全國一致性法令,因此本局將適時向交通部反映,納入檢討修法之參考,您亦可逕向交通部提出建議;至同案件多人檢舉重複開罰一節,對於違規停車、車輛超速之連續違規行為皆可依處罰條例第85條之1規定連續舉發。
    三、開徵擁擠稅、單雙日限單雙號車牌進入市區:
     (一)徵收道路壅擠費與單雙號車牌管制的目的都是為了管制與調節進入都市擁擠地區的車輛數,以減緩擁擠地區的交通流量。
    (二)參考國際城市如新加坡、倫敦、斯德哥爾摩等實施道路收費制度成功案例,其收費區域主要為市中心商業區,因國外城市土地使用管制嚴格、使用型態單純,衍生之交通行為單純,實施道路收費區內不涉及住宅區日常民生進出需求,因此收費管制之可行性與民眾的接受度較高;反觀本市土地使用為住商高度混合型式,衍生之交通行為複雜,難以區分外來旅次或當地住戶生活旅次,收費區域與對象須更為審慎規劃評估。
【汽車違停就是民生需求,僅勸導代替舉發;摩托車違停→拍照、逕行舉發、拖吊;摩托車 因外側違停、公車計程車載客切進切出閃避而行駛禁行機車道→拍照、逕行舉發無誤!
     (三)目前本市持續以構建公共運輸系統,提供便捷的大眾運輸服務,減少私人機動車輛的使用,及透過各種運輸需求管理手段,如尖峰期間調高停車費率、路邊停車累進費率、擴大機車停車收費範圍等措施,提高汽機車使用成本,逐步減少汽機車輛之使用等方式,達成車輛總量管控之目的。
     (四)本市現正積極推動捷運二期路網建設,期能提供更便捷之大眾運輸服務,待其建設完成後,本市之交通旅運行為將有所改變,因此建議應等到捷運二期路網完成後,再評估實施之可行性。
【交通部、交通局不食人間煙火,請見:
1。(FW:回應楊照先生:「為何捷運沒人搭?」)
2。交通部不願意『燃料稅隨油徵收』的真相 】
    四、駕照考照加強道路實習:目前駕照考照僅規定學科及術科考試通過後即可發照,駕照每6年換發1次,惟屢有民眾考上駕照卻不敢上路,或就算上路也缺乏應有的駕駛道德及禮儀之情形,交通部公路總局已著手試辦「道路駕駛考驗」,目的在於增強駕駛能力及膽識,以提昇民眾的駕駛道德及技術,此措施與您所建議道路實習有異曲同工之妙,如您願意,可將實習之內容清楚描述,洽本局運輸管理科梁先生(1999#1506),或可逕洽主辦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02)2311-3456)反應。
    隨信檢附滿意度調查表1份。若您有任何疑問可洽承辦人:張佑華,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879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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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100年12月7日致本府交通局反映事項,局長非常重視,特別指示本處立即查處並向您回復處理情形。
一、本市機車通行路權一案,目前本市設置禁行機車道標準與規定,係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合先敘明。
【抱歉敝人看不出來摩托車是慢車耶!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一、自行車:(一)腳踏自行車。(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二、三輪以上慢車:(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
二、考量車輛行駛內側車道所受路側干擾少,平均行駛速率較外側車道高(如高速公路上內側車道作為超車車道使用),因機車穩定度及自身防護能力較弱,倘行駛內側車道發生擦撞或倒地易受後方來車高速追撞,所致損傷亦較之為嚴重;查99年本市機車肇事資料,機車交通事故共計19,171件,其中汽機車肇事型態為10,052件,所佔比例為52.4%最高,另機車肇事之主要型態為側撞及同向擦撞(共佔41.1%),上述資料顯示機車交通事故中,因汽機車混流導致之事故佔最高的比例。次查99年A1類死亡事故中,機車所佔比例為52%最高,故目前本市在三車道以上路段之內側車道原則皆佈設「禁行機車道」,並提供最外側2車道供機車通行,以減少汽、機車混流交織,提昇交通安全。
敬請參閱以下連結→ 把被動防護最弱的摩托車,跟最危險視覺盲點最多的大客車大貨車,一起塞在外車道好安全?
把被動防護最弱的摩托車,塞在公車、計程車、貨車、自小客臨停並排最嚴重的外車道;是讓二輪族躲躲閃閃的切換車道,改變動線比較安全?還是讓二輪車原本就跟著車流走在內車道等速之下,動線不變、速度不變安全?
三、另部分市區道路因路邊臨停、公車停靠或路口右轉車流量大等因素,本市亦因地制宜調整管制方式,部分路段(如忠孝東路4段於復興南路1段至基隆路1段、承德路於民權西路至錦西街口)即開放外側3車道供機車行駛,以因應機車通行需求。綜上,目前本市禁行機車道佈設原則均依既有法令規範設置,例外開放外側3車道供機車行駛。
四、另在條件許可下本市目前業於南京東路六段麥帥一橋(東興路至堤頂大道)、建國高架(忠孝東路-長安東路)、大度路(第一迴轉道-立德路口)、承德路(石牌路-中正路口)及各聯外橋樑均已設置機車專用道;另於自強隧道(往士林方向)、民權隧道、金龍隧道設置機車優先道;此外於市區大部分路段,由於都市地區混合土地使用,因此路邊臨時停車需求高,包括短延時之停車購物、計程車、公車停靠上下客、店家裝卸貨等將因實施汽機車分流受到限制,經檢討本市一般市區道路型態尚不適合規劃機車專用道。
政府設計機車專用道來謀殺摩托車騎士
五、此外,本處配合路平專案重新檢視道路路型,並視道路條件佈設快慢車道分隔線,目前已於忠孝東路6段、忠孝東路7段、民權東路6段、承德路5段、承德路6段、承德路7段、文德路、成功路4段、成功路5段、內湖路1段及北安路等40條路段佈設快慢車道分隔線,未來將持續於路平專案及重大工程道路復舊時檢視劃設快慢車道分隔線,俾提供機慢車更為安全之通行空間。
政府設計機車專用道來謀殺摩托車騎士
    感謝您提供寶貴意見及持續指教,讓臺北成為一個舒適及友善的都市。若您有任何疑問可洽承辦人:余國安,電話:02-27599741轉7302。耑此敬復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處長  陳學台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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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台北市交通局只告訴大家一句話【窒礙難行】

註1:
維基百科-併車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arpool
High-occupancy vehicle lane -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igh-occupancy_vehicle_lane
共乘(舒緩塞車)車道Diamond lane -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限兩人以上汽車,及摩托車,巴士,緊急車輛和執法車輛,低排放的油電混合等綠色環保的車輛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iamond_lane
五楊高乘載專道 慘淪養蚊子車道 1小時7車通過 高乘載擬放寬至2人 - 台視新聞
www.ttv.com.tw/102/05/1020520/10205204403201I.htm
五楊高乘載騙很大-五楊熱感應揪出違規 立委:成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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