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FW:台灣交通大改革,促進經濟繁榮,增加人民福祉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1&lctl=detail&itemid=17800&rmid=1108&rid=17800&ctid=138&pctid=121
台灣交通大改革,促進經濟繁榮,增加人民福祉。
發表人 許智淵
發表時間 101年02月20日 11:06

親愛的總統先生:

請救救悲哀的台灣平民小老百姓吧!讓我們騎車出門,免受吹風、淋雨、日曬之苦。

總統說要改革,就該從民眾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習習相關的"行的問題",「交通問題」開始改革起!

依照國人開車習慣,乘載率只有1.1~1.3,大多是一人開車上班,還不到2人同坐一台車,不該只有那大而不當的汽車,也該開放那與摩托車一般大小的窄版汽車,使得一般騎車者,得以免受吹風淋雨之苦,而開車者也免受塞車與停車之苦。基礎建設不變,車輛體積縮小,則道路空間變大,停車空間也變大,停車的規則改變,原本的停車位,停上3~4部車,那停車位就變多了,可停的車位也就跟著變多了3~4倍。
交通部不單要重視大眾運輸公具,個人通勤工具也要一同重視,才能真正改善擁塞的交通問題。

只在歐美等先進國家你才看得見-播放清單



這對那些有錢的、政府官員只是事不關已的小事,但對我們這些平民老百姓卻是每天都要面對的日常生活之中必要的大事。

生為台灣的平民老百姓也真是悲哀!!每當在下雨天,頂著寒風騎車去上班時,就算戴著防寒手套,幾分鐘內手套就會淋濕了,雙手就會被凍僵了,,各國在數年前都 民國101年了,馬總統總是說要「苦民所苦」,但是那些住在象牙塔的官員,又不食人間煙火,哪還會知道人民的苦,反正官員都坐車,誰在乎2輪3輪4輪摩托車到底誰能騎。
在市區去辦點小事,或去菜市場買菜,接小孩上下課,溫暖的好天氣還好,可以騎車,但是在下雨的冬天,騎車就很痛苦,又冷又淋雨的,開車就沒地方停車,還要找人顧車,現場還是塞的一團亂,接小孩就更不用說了,更亂,不但很難進去,更不容易出來。
最危險的交通工具-兩輪摩托車始終是台灣人民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台灣的摩托車除了經濟、便利外,在安全上,幾乎一無是處,就戴個安全帽而已,就一定保證一定安全嗎?兩輪的抓地力差,由其是下雨天,特別容易打滑,地上的碎石、油漬、道路線……,都是讓摩托車摔倒的因素;相關的新聞多不勝數,交通部的官員,都看不到、聽不到嗎!
又是皮包鐵,飛石、流彈、被惡狗咬、風沙、下雨、寒風、烈日……等,反正零防護,空中隨便飛過來的任何東西都讓人受傷,不小心撞到一個障礙物,或一個窟窿,就是車後面的人飛出去了,而飛出去的人,一定是沒死也重傷,在雨天也是非常容易打滑,相關的新聞,比比皆是,交通部的官員,就只會袖手旁觀,事不關已,完全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汽車後座為了安全要綁安全帶!
為了安全?那騎摩托車呢?騎摩托車載小朋友呢?
在台灣上下班一定要忍受風吹、淋雨、日曬嗎!尤其是寒流來臨時的下雨天,光是起床,就是件痛苦的事,更何況要騎摩托車出門去上班上課,不僅僅要忍寒風刺骨和雨天的不便;那麼,開車不就好了嗎!油價一直漲不停,又貴,又塞車,又找沒停車位可以停車,就算停好車,一天的停車費也是很嚇人的,也有些人,家中小孩都大了,也不太用到車,乾脆連車都賣了,因為汽車體積又大又浪費又不方便,到哪都是塞車,停車也不容易,吃油又兇。
台灣目前沒有合適的通勤車可以開上路,只因為被交通部封鎖了這種介於汽車與摩托車之間的交通工具。

影片:Torrot Velocípedo Presentation

提高通勤的流動性,並解決市區交通擁堵,污染和停車位短缺的關鍵問題。
2008年出現一種概念車,我們已經在近年來如遇到NARO擺式客車和VentureOne的插電式混合動力車,Lumeneo Smera旨在建立一個“兩全其美”的汽車和摩托車的交融一個封閉的司機膠囊的保護相結合的小尺寸和兩輪運輸的機動性。



經濟部工業局回答說:國內各大車廠目前正積極發展輕型化車輛,具備自行設計生產LEV(輕型電動車輛)整車及零組件能力之廠商約有二十餘家,在外銷歐美國家上深具潛力。為加強國際對於台灣LEV產業技術及產品品質之信任,國內產業已積極爭取國際產品規格訂定及國內先行之建議。有鑑於此,經濟部後續將建請交通部審慎評估歐洲L6及L7類別車型於台灣掛牌上路之可行性。



可悲的台灣車廠,做出來的車子,只能外銷歐美,卻不能在台灣本土自銷,原因就是沒有相關法規的規定,就是不能上路。



交通部的回答是:著重於大眾交通工具?捷運?高鐵?公車?那捷運會涵蓋全台灣嗎!台北的捷運這麼發達,台北的市民就沒有汽機車的停車和使用上問題嗎?真正的大眾是用什麼交通工具出門、上班、上課的呢!台灣有多少人是從來沒坐過捷運,也沒坐過高鐵的呢?

「交通部」這些墨守成規的冗員,封鎖了台灣交通的進步空間,也封鎖了汽機車經濟的成長,就是成就交通黑暗期的幕後大黑手。先進的國家會去研究如何改善市區擁塞的交通的問題,停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在目前的技術上,要增加土地面積比較困難,縮小車輛的體積較簡單多了,也就發展出了4輪可傾斜的窄版汽車,體積也只有一般汽車的1/4,介於汽車與摩托車之間,4輪摩托車佔用的空間和操控性,極接近傳統二輪摩托車,但穩定性和安全性都大幅提升。由於可傾斜的4輪摩托車,在轉彎時,抓地力比4輪汽車更好。



在法規上「機車」是指「機器腳踏車」,而台灣的「機器腳踏車」早已被淘汰而消聲匿跡了,現在滿街跑的是摩托車(motorcycle)和速克達(Scoouter),現在路上哪還看得到"機器「腳踏車」"?在台灣停車是用cc數來計算的?而不是用車的體積來計算的?真是讓人無言的「法規」。超重型摩托車的停車問題,交通部也不解決,還交給各級政府自行規定?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依交通部統一解釋,管理單位或業主可自行決定?汽缸總排氣量550CC 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於路外停車場停車,得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



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 2項規定「汽缸總排氣量550CC 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可行駛之路權除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另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90條第 3項訂有小型車及「汽缸總排氣量550CC 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停放線設置???另有關停車場經營業者若不同意「汽缸總排氣量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有無處罰規定乙節,查停車場法第27條規定,停車場經營業應於出入口或其他適當處所標示管理事項;另本部函頒之「計時計次停車場公告事項範本」包括該車場之停車種類。因此,停車場經營業者若不提供小型車停車位予「汽缸總排氣量550CC 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尚非法所不許,惟建議業者於入口處明確標示,避免駕駛人駛入滋生糾紛。交通部97.02.05. 交路字第0九七000一二一四號令)

這條奇怪無厘頭的法規,讓民眾無所適從,大型重型機車,不能停汽車位,也不能停機車位,就是不知道要停哪?規定超重摩托車要停在汽車停車格中,有誰能夠接受的,這麼小的一台摩托車,卻佔去一台汽車位,這是在寸土寸金的台灣中,已是一位難求的時刻,還規定重型摩托車比照汽車,停在汽車停車格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而多出來的空間,都可以放上一台攤車來賣雞排了,結果是,車的不好意思停,又不得不停,開車的,看到停了一台摩托車,就要把人家趕走,或是移走人家的小體積的重型摩托車,來停體積大的汽車。


交通部2011年擬修法,開放三輪機車亦可行使道路,身障者有福了嗎?福在哪裏,冬天依然要受寒風侵襲,忍受寒風刺骨的痛苦,下雨天一樣要淋雨,就算穿雨衣,也一樣會全身淋得濕淋淋的,我們一般四肢健全的人,穿雨衣就是相當麻煩的事,更何況是身障人,更是麻煩;3輪摩托車要比4輪摩托車的穩定性差,所以車身要比較寬才能維持車身的穩定性;更何況,三輪車就一定要身障人士才能駕駛嗎?那就是歧視一般的正常人了,在菜市場中,老早就充斥著各種大大小小的三輪車來載貨,小的是摩托車改裝的。如今世界各國發展了各式各樣全封閉式的3輪、4輪摩托車,Carver one、Lumeneo Smera、Trivia、Mono Tracer、Tango commuter car、Nissan Land Glider EV concept、雷諾 Twizy、Tes city car、、、;而台灣的人民,就只能就只能騎著皮包鐵的摩托車來忍受吹風受寒、淋雨的痛苦嗎?



根據工研院的研究,一般小型車平均乘載人數僅為1.1至1.3人,每輛汽車的體積大,形成相當大的空間浪費。



一個標準的停車格,長6公尺x寬2.5公尺,一般的情況下,10個停車格只能停10台汽車,11~13人,機車停車格長2公尺寬1公尺,就可停6台車,就66~78人,國內的超重型機車和國外通勤車的體積相似,停車格可以一樣,長2.5公尺x寬1.5公尺,停4台,就有44~52人,或長2.5公尺x寬2公尺停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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